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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陕西省基础教育创新人才阶段性贯通式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24    点击:

各设区市教研室(院、所、中心),杨凌示范区教育局教研室,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研室,各市基础教育科研(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高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精神,落实《陕西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20252027)》关于“全学段普及人工智能教育、全方位赋能教学管理创新应用”的战略部署,纵深推进“沃土计划”“脱颖计划”。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区域创新人才培养的支撑、驱动与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创新人才培养方式迭代与实践升级,陕西省教育学会报经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陕西省基础教育创新人才阶段性贯通式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人可结合自身研究专长与实践经验,聚焦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创新人才培养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围绕基于技术赋能的“阶段性培养与贯通式衔接”两大核心,开展创新人才早期识别、课程建设、贯通式培养机制、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等方面的常态化教学实践与跟踪评估研究。研究须突出实践应用性与本土适配性,推动创新人才发现和培养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结合选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研究方向,自拟题目。题目要科学规范、简明扼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为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含高等院校)、教育科研机构在职在岗教师,且从事与选题相关的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课题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申报人即为课题主持人。

2.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否则,须由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并说明其学术成就及研究能力。

3.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得多于10人,要求均须熟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教育政策和业务知识。

4.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签署明确意见,提交课题申报汇总表。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与条件保障。

5.课题申报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或专项课题;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或专项课题;课题申报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在研或拟申报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请本次课题。

6.已申报本年度或有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课题、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申报本次课题

三、结项要求

1.研究周期:凡准予立项研究的课题原则上要求1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研究周期自立项结果公布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上报课题管理部门批准。

2.成果产出:撰写研究报告1份。要突出应用研究,不做过多学术探索、理论阐释,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

3.成果署名:所有成果均须注明“陕西省基础教育创新人才阶段性贯通式培养研究专项”。

四、申报流程

本次专项课题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提交AIGC检测报告,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纸质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统一进行立项审批、日常管理和结题鉴定。

五、纸质材料要求

1. 材料内容与规格: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在“陕西教科研网http://jky.sneducloud.com/” 点击“省规划办”“下载中心”处下载),A4 纸双面印刷、左侧装订,两类材料分开装订,均无需加装封皮。其中《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AIGC检测报告1份。

电子版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zhangna1@eurasia.edu,电子版命名要求:创新人才培养专项一主持人姓名一材料名称。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楼215

六、报送时间

提交时间为:202692417:00


科研处

2026 8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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