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题要求
本次课题立项只设重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由申请人所在院校或各分支机构,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陕西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结合院校自身发展实际等自拟选题。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可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报数量及程序
1.本次申报工作由各高校和各分支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秘书处限额推荐申报立项。
2.本次课题我校限报1项,请在该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分院组织教师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学校将进行遴选推荐上报。
3.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应严格申报程序,严格质量把关。凡承担学会研究课题未结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此次课题。若发现申报人及其成员基本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予以通报。
4.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
四、研究时间与成果要求
1.研究课题规定在一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每项课题需完成1篇研究报告,形成1篇决策咨询建议专报。专报内容要有问题、有分析、有数据或案例支撑,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以服务政府科学决策为目标。研究报告每篇1万字左右,专报每篇3000字左右。
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对课题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提交材料:《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及《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na1@eurasia.edu。
提交时间:2023年5月15日17:00前;
提交地点:科研处(行政中心215)。
科研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