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教语信〔2023〕2号),决定启动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研究领域见《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附件1)。研究周期为4年,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中,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报截止日。
(二)项目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在编在岗人员。创新团队中的研究骨干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已获得中央部委支持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国家语委科研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创新团队。
三、申报方式
主要采用集中申报方式,其中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及其他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等学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集中申报,每单位推荐个人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总数不超过1个。
四、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选择研究领域(名称不得修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报个人项目或创新团队。
(二)填写《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17:00前。提交材料: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六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zhangna1@eurasia.edu。提交地点是行政楼215.
(四)本次接受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为4年,经国家认定的项
目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科研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