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以下简称“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工作,根据《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老师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提交申报材料。
二、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见附件)。
三、请各位老师向科研处索要申报账号,于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通过审核后将纸质版材料及原件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牛舒婧 联系电话:88286807
地址:行政楼215
科研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