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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高校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5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落地见效,加速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孵化,有力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省教育厅将启动第三届高校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

本次遴选重点面向各高校科研平台及团队,征集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科技创新成果,以及高校承担的国家重大研发计划等创新转化项目和获奖成果等,具体如下。

(一)科研平台。依托高校建设的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协同创新中心(理工农医方向)等。

(二)科研团队。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团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理工农医类)。

(三)科研项目。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四)获奖成果。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成果)。

(五)其他科研人员和团队研发的具有转化潜力的科技成果。

二、成果遴选

省教育厅将联合秦创原发展公司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投资人和技术经理人等,对高校报送的科技成果进行初筛,并通过成果路演的方式,与成果完成人对接交流,以演代评对成果进行遴选,并将成果通过省国资委、西咸新区等单位面向省内企业、创投机构进行推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激励支持

(一)省教育厅将把各高校报送成果的质量、数量以及最终转化情况等纳入年度高校融入秦创原建设工作评估,并在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资金分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学科建设等方面予以体现。

(二)对商业化可行性高的成果,给予单项投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投资基金支持。

(三)对技术成熟度高、可实现技术转移的成果,以先使用后付费、联合项目方进行二次开发等形式,给予单项投入不超过3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四)对具备转化潜力的早期成果,给予技术验证、商业化验证等相关概念验证支持,并优先纳入省教育厅科研计划服务地方专项予以支持。

(五)优秀组织奖励

1. 优秀组织单位。综合遴选中各校提报成果总数、A类成果(85分以上)数量、实现转移转化成果数量3项指标,评选成果遴选优秀组织奖,一等奖1名奖励30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20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10000元。

2. 优秀推荐人。对推荐人推荐的成果加入秦创原e起创计划的,每项奖励5000元,推荐项目加入秦创原合伙人计划或完成技术托管的,每项奖励10000元。

四、有关要求

(一)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是引导高校深入推进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融入秦创原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科研平台团队参与本次遴选,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本次遴选相关工作,由专人负责遴选、路演等组织工作。

(二)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有组织科研的重要环节,也是科研平台团队重要职责之一,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团队要提高站位,积极推动在研成果转化落地,尤其是省教育厅批准及推荐立项的项目、平台、团队在本次遴选中至少要报送一项研发成果,报送情况将纳入验收评估。获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报送。

(三)请各高校组织相关人员登录秦创原官方网站填报成果信息登记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512日(星期五)。填报指南见附件1

本次遴选工作由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和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赵旭国 029-88286807  忽中佳 029-88286903

教育厅联系人及电话:罗 璐 029—85582588马永毅 029—8668819


科研处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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